雖然我寫網誌,有專門設立好康資訊專區,但以下要說的究竟是好康,還是害人落入消費的深淵,就得看個人感受了。
  故,把這一篇定位於野人獻曝的閒聊,應該算是合宜吧!
  



  當我看到這一期7-11的集10點免費兌換竟然多了「Groupon 100元團購金」這個品項,有購買百萬團購的團購卷的我,就直接放棄換涼風扇的想法了。
  上次Kitty集點,在有他人幫忙的狀況下,也才換了兩個另多了8點。
  (Kitty只需66元集18點,哆啦A夢要66元集30點。)
  (免費贈7-11商品或其他企業提供優惠則各需8/10點,!)

  這一次為了提早確認「Groupon100元團購金」的兌換與使用方式。
  我竟然在短短一個星期就湊出了十點,

  所以,來分享一下兌換心得。


* 以上圖片載自7-11,原連結請按此

  兌換「Groupon100元團購金」的流程,集點卡上有說明:
    1. 先至ibon儲值印出繳費單
    2. 執繳費單至櫃台繳費:給集滿10點的集點卡 或
               現金50元
    3. 櫃台提供有密碼的小白單



  小白單上其實有序號與密碼。
  但進入Groupon序號兌換專區時,
  請直接忽視小白單上的序號。

  兌換專區需輸入序號與驗證碼。
  驗證碼是隨機產生的。
  但序號則需輸入小白單上之密碼。


  在7-11的網站有載明相關使用Groupon團購金(或稱折價卷)的注意事項。
  小白單上亦有重申(請見下圖)。



  其中我覺得最需要注意的是:
    1. 團購金自密碼兌換完成後立即生效,有效期間30天。
    2. 需於100年8月31日前完成密碼兌換,逾期無效。
    3. 兌換此團購金不得退換貨,且團購金不得與其他團購金合併使用。
     (沒明寫在小白單上的是團購金不得轉讓給他人或折讓現金。)
     (團購金相關說明,詳見Groupon 客服中心。)

  我想若家裡離7-11不遠,不用急著拿點數兌換團購卷密碼(小白單),等看到Groupon 百萬團購有想的物件再換也不遲。
  或者可以先換小白單,但等真要購買時,才做密碼兌換。
  免得先做了密碼兌換,卻不小心過了30天的有效期限。

PS:
  之前提到兌換「Groupon100元團購金」除了集滿10點的集點卡,也可以用現金50元支付。
  現金的部份是ibon上顯示的,店員也說可以。
  不過詳看7-11網站說明,最後一句話是:
    本優惠不得用現金購買,需搭配全店集點活動點數兌換。
  因沒有實際操作過,故不確定若用現金購買時,會不會發生刷不過的情形喔!

  (根據大部分鄉民提供的消息,用現金購買是不可行的!)
  (除非遇到不熟悉狀況的店員,而可能造成的損失則為該店承擔。)
  (嗯~會有損失嗎? 。)

2011/8附註:
  新的集點活動已改成團購金100元需消費超過300元方能使用,便利性不佳,故就沒去特別研究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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